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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员

一、职业定义
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 受灾人员和公私财产救助,组织自救、 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人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分别为: 五级/ 初级工、 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 二级/ 技师、 一级/ 高级技师。
三、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及坍塌建 (构) 筑物、 有限空间、 水域、 山地、 矿井、洞穴、 隧道、 高空等各种需要开展救援行动的环境和场所。 部分环境相对恶劣, 具有一定危险性, 如易燃、 易爆、 有毒有害、 缺氧、高温、 高寒、 潮湿、 噪声、 浓烟、 粉尘等。
四、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般智力, 色觉正常, 心理素质稳定, 动作协调、 手指灵活, 具有一定的空间感、 计算能力和表达能力。职业编码: 3-02-03-08
五、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职业技能报考条件标准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60 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 «标准» 中标注 “★” 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 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 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三)、监考人员、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四)、鉴定时间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三级/高级工、技师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五)、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评价要求的场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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