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证》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保安员证”是保安员身份和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资格证明。
保安服务业实行从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考试并取得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方可上岗。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初中以上学历;
4、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5、《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6、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保安服务工作要求,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发给保安员证。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考试时间。每周四考试。每周三截止报名。